优点
就目前所存在的信托产品,多为政信类型信托产品,其合作模式比较简单;即当地政府,国企,城投平台,与信托公司进行接洽,洽淡合作放款融资;信托公司通过其金融机构属性,打包成产品,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私募(即一对一进行募集)。所以其重要优点之一,就是其合法合规,安全稳健;信托公司作为四大金融支柱之一,享有国家认可的正规金融牌照,注册资金少则十几、几十个亿,多则上百亿,且不再发放,所以其含金量之高,还是无可比拟的。安全稳健在于政府平台的融资,出现风险可以找到相应的融资方以及信托公司,没有跑路和倒闭的终极风险。
依据目前的的信托产品,其市场收益一般在6.5%-7%-7.5%之间,年化;这个收益是高于银行的固收理财产品的,但是其风险系数也一般就在R2-R4的风险等级,即中低风险或者中风险、中高风险;所以在同等中风险的情况下,可以相应的获取更高的综合年化收益。
其缺点在于
信托产品的起投金额大部分为100万的资金,目前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,部分产品降至30-50万的起投点;但依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,所以相对的对投资者的资产需要一定的要求,要求其家庭总资产500万以上,净资产300万以上,并且有两年的投资经验,是相对比较成熟的投资者。
另外信托产品流动性并非那么灵活,一般产品短则12个月,长则18-24个月的,6个月的具体标的产品非常稀少(除了主动管理类项目),最为普遍的为24个月项目。付息分配时间有季度付息,半年付息,以及年度付息;现在多数产品多为半年或者年度付息。所以一旦资金进入信托项目,如果急需用钱,是很难取出进行急用的。无法灵活周转。
投资信托的风险是什么?
(1)信用风险,指因交易对方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,致使信托本息不能按期收回或根本不能收回,最终遭受损失的可能性,由此所产生的风险。
(2)市场风险,是指因市场价格(利率、汇率、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)的不利变动而使信托产品发生损失的风险。
(3)流动性风险。信托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有两种:一是信托公司层面,指信托公司虽然有清偿能力,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,以应对业务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。二是信托项目层面,指具体信托项目不能按期变现兑付清算的风险,以及对期间开放的信托计划来说,存在赎回资金规模大于申购资金规模的可能性。
(4)操作风险,是指由于信托公司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意外损失的风险。
(5)声誉风险,是指由机构经营、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机构负面评价的风险。